3月1日,记者从南阳市农业农村局,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。南阳市境内所有河道、水库等天然水域全面实施春季禁渔。 据了解,今年春季禁渔,禁止除垂钓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类型;禁止销售、收购、加工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。在禁渔期内,水库人工放养花白鲢等经济鱼类需要捕捞的,须报经县区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;因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等活动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,须经省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批准。 在禁渔期内,渔政执法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,积极对接“河长制”建设,进一步完善乡、村河长管理机构在水生生物资源养护、打击非法捕捞方面的工作机制与管理办法。凡违反禁渔期规定的,由县级以上渔业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,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。 文章来源:南阳网 作者: 徐蕾 编辑:张优 校审:贾红英 责任编辑:张中科 监审:黄术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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